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,现宁波帅特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300万件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年产1300万件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
建设单位:宁波帅特龙集团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鱼山头村
建设内容:随着市场需要及企业对产品的优化提升,因外购注塑件交付延迟影响帅特龙总体生产,为满足厂内生产需要,鱼山头厂区现有注塑车间的相关内容需进行升级改造,并在厂区内东侧5#厂房内新增注塑设备,故企业投资290万元实施年产1300万件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,项目实施后鱼山头厂区产能为1300万件/年。由于鱼山头注塑件为帅特龙的中间产品,不计入帅特龙全厂总生产规模,故本项目实施后,宁波帅特龙集团有限公司总体生产规模保持不变。
主要环保措施:
1、废气治理措施
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1#和5#注塑车间产生的注塑废气,废气经收集后分别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。
对于拌料过程产生的拌料粉尘,企业采取加盖的方式抑尘混料后静置一段时间待粉尘内部重力降尘,再打开盖子取料,同时及时清扫散落在地面的粉尘。
对于粉碎过程产生的粉碎废气,企业在粉碎时加盖密闭工作,粉尘逸散量较小,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。企业粉碎后静置一段时间待粉尘内部重力降尘,再打开盖子,同时及时清扫散落在地面的粉尘。
对于超声波塑料焊接废气、试模废气,产生量较少,企业车间四周设置换气扇等设备保证车间内通风换气。
对于模具加工废气,产生量较少,企业车间四周设置换气扇等设备保证车间内通风换气,并及时清扫沉降在地面的颗粒物。
2、废水治理措施:
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排放,本项目不新增员工,故不新增生活污水。
3、噪声防治措施:
本项目设备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、粉碎机等设备,为降低噪声源,企业实际营运期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:将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局,生产时关闭门窗;选用低噪声设备;对设备加强定期检查、维护和管理,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。
4、固体废物治理措施:
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塑料边角料、抛光废料、不合格品、废钢、废模具、废油及废油桶、废乳化液、含油废抹布、含油金属屑。
塑料边角料、不合格品、废钢、废模具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,经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;抛光废料、废油及废油桶、废乳化液、含油废抹布、含油金属屑委托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安全处置。
公示期限:2024年7月6日~2024年8月3日(20个工作日)公众可登录https://www.nbstl.cn/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,反映问题请留下凯发k8手机网页的联系方式(姓名、地址、电话或邮箱),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。
附件1:公示稿rxp2023zhj2230宁波帅特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300万件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.pdf
建设单位名称:宁波帅特龙集团有限公司
联系人:姚元凯 电话:13616560832